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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記協歡迎裁決,有大律師指裁決表明車牌查冊可以用於真誠的新聞調查。
蔡玉玲獲判無罪,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指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偵查報道,是職責所在,本港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促請當局理順新聞界使用的車牌查冊等查證方式,就查冊定出更清晰指引。
記協指裁決值得慶賀,認為蔡玉玲鍥而不捨上訴,捍衛業界本應擁有的查冊空間,記者因為查車牌尋找真相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對偵查報道構成重大阻礙,促請當局尊重新聞工作者工作,確保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獲保障。
有大律師指裁決反映新聞業界以一貫方式查冊都不會因此被捕。
大律師黃宇逸:「終審法院那個是法律詮釋裁決,就是詮釋了相關表格上『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是否包括真誠的新聞調查,就這個法律詮釋終審法院給予明確答案,是包括的 。」
其他例如公司、物業查冊又有否影響呢?
黃宇逸:「如果這樣一概而論可能有點危險,如果不太清晰,其他用途是否包括真誠的新聞調查,我只能夠說,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決,是對於傳媒一方可能比較有利。」
他指要按每份表格的設計及查冊類別的規定,才可定奪可否用於新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