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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申請車牌查冊,早前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她上訴至終審法院,早上開庭審理。
蔡玉玲早上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五名法官開庭處理兩項法律問題,即條例是否容許運輸署因申請目的無關「交通及運輸事宜」,拒絕向已繳款查冊人提供證明書以取得查冊資料,以及如何定義「交通及運輸事宜」是否包括就車輛查冊。
蔡玉玲一方指,條例本身沒給予署長權力拒絕向申請人發出證明書,除非他質疑申請目的,是將資料用作犯事,答辯方就認為,只有與運輸和交通有關的申請才應獲批,不包括傳媒查冊,法官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