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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查冊車牌案提出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為蔡玉玲查冊是為了採訪及報道,並非「交通事宜」,若要擴大傳媒的查冊權利應透過立法解決。
蔡玉玲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後稱,對結果感失望。
蔡玉玲:「整個業界應該對今天的判決失望。我相信這次敗訴直接影響到行之有效的查冊制度,對新聞業界日後如何監察社會上有權力的人士,可能會帶來很大的窒礙。」
蔡玉玲案發時是《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因為查冊車牌,原審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她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訴。
原訟庭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沒有疑問蔡玉玲查冊的目的,是為偵查及報道涉嫌協助或參與721事件疑似襲擊案人士的身份。對於上訴方稱涉案車輛涉嫌被用作道路上的犯罪工具,查冊屬「交通及運輸事宜」並非作「虛假」陳述,李運騰認為說法牽強,不合情理。
法官指不否定上訴人是本著良好動機索取資料,但並非辯護理由,在檢視所有證據及雙方陳詞之後駁回上訴。
判詞又同意上訴方所指,若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擴大新聞工作者或其他人士查冊車輛的權利,惟有透過公開討論,然後立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