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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18歲男子承認三年前在中大遊行,干犯一項非法集結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案發在2020年11月的中大畢業禮,過百人在中大校園遊行,叫反修例口號,並指罵試圖阻止校園保安。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當時就讀職訓局的被告沈嘉瀚,當時身穿黑色裝束,屬有備而來;而他在遊行隊伍前列,用揚聲器帶領其他人叫口號,角色鮮明,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年僅16歲,初犯並有悔意,判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