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12月反修例事件期間,三人參與九龍灣德福廣場示威,兩人非法集結罪罪成,分別判囚四個月及入更生中心。另有一人襲警罪罪成,判囚兩個月。
案發在前年12月28日,一批人在德福商場聚集,有人與便衣警員衝突,其中一名被告楊傑朗承認一項襲警罪。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被告連同其他人不斷攻擊警員頭、肩及背部,不同意以一時情急合理化暴力行為,考慮到被告認罪,判囚兩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丘澤及劉家浩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認為兩名被告自主參與示威,表達政治訴求,對非法事件並非無知。雖然事件沒涉及嚴重暴力,但案發地點是商場,涉及大量人身安全及財產,容易受破壞,考慮到丘澤只有17歲,判他入更生中心,劉家浩則判囚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