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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批聘請御用大律師,為港區國安法案件抗辯,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遭拒,須付訟費。
還押近兩年的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下周四開審,他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
律政司就相關許可上訴失敗後,再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由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代表,並提出新論點,指港區國安法的目的旨在解決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問題,若在這類案件聘用海外律師,將破壞原有目的,又指案件涉及港區國安法,有廣泛重要性,應由終審法院決定是否批准聘用海外大律師,重申港區國安法有獨特性質,應盡可能減少海外律師的參與。
上訴庭頒判詞,提到律政司已就案件第四次更換代表,並在現階段才提出新觀點,對黎智英一方造成困擾,也影響刑事審訊,黎智英這宗案件並無牽涉有關「國家機密」的指控,也沒有理據顯示獲聘用的御用大律師,會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保密原則,洩露國家機密。
判詞最後又提到,律政司在申請的陳詞中援引海外案例,反映海外的案例對本港在涉及國安的新法律領域發展應有一定作用,認為律政司提出的論斷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決定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至終院的許可,並須付訟費。
律政司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