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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案中,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的黎智英、李柱銘及何俊仁,已就定罪提出上訴。
黎智英上周五因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兩宗非法集結案,合共被判囚14個月,而李柱銘及何俊仁在818案分別被判監11個月及1年緩刑兩年,三人就818案的定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黎智英同時就818及831案的刑期提出上訴,律政司指已收到相關上訴許可申請的通知,正研究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然後決定是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