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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
公署指,不少沒有展示車牌和行車證或車身殘舊和嚴重破損的車,長期擺放在公共道路、行人路和泊車位等,但政府沒有追究車主責任,部門之間權責不清,多年來只將問題簡單界定為土地管理問題,沒有積極處理,而政府部門加強清理亦變相是幫車主免費處理棄置車輛,治標不治本。
公署建議,運輸署及早修例,追究車主刑責,加入具阻嚇力的罰款等,也應善用本身掌握的所有車輛登記資料,主動提醒車輛牌照過期的車主,須妥善處理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