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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民航處無切實執行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建議設立實名登記制度,以便識別飛行員身份,又促請民航處更積極執法。
近年不時有滑翔傘意外發生,現時在香港玩滑翔傘,毋須向任何機構登記,飛行前後亦毋須作記錄,民航處無法識別飛行員的身份,更無法在發現涉嫌違法行為後採取跟進或執法行動。
有私人農莊多次有滑翔傘飛行員誤降並毀壞設施,農莊負責人向民航處提供顯示飛行員身份特徵及降落時的相片,處方嘗試透過本地滑翔傘組織查核涉事飛行員身份,但不成功。
公署建議,民航處應推行實名登記制度,並要求飛行員在使用的器具展示註冊編號。
申訴專員趙慧賢:「相片看不清該人的容貌,或因為他的飛行器具無任何註冊編號,不可以正確認定該人就是涉嫌違法的人及所做的行為。實名登記是執法的第一個必要條件,有了實名制後,當然仍要搜集其他證據。」
另一宗個案,民航處接獲舉報,有滑翔傘導師涉嫌無許可證下收取酬勞提供服務,處方透過網上廣告掌握該導師身份,多次去信要求他確認是否涉及相關指控,對方無正面答覆或乾脆不回覆,民航處最終無法採取進一步行動。
趙慧賢:「網上有不少影片宣傳,說可以教學或雙人飛行的體驗,當中有些有許可證人士可以做這件事,會否有一些無許可證的人繼續提供違規服務呢?我們希望民航處更積極採取調查及執管行動。」
公署建議民航處派員作實地巡查。
申訴專員公署指,由2017年起接獲15宗涉及滑翔傘的投訴,其中8宗可能違法,6宗已交給警方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