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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法律改革委員會就規管電腦網絡罪行展開公眾諮詢。有法改會成員指,癱瘓演唱會購票系統有機會觸犯法例,而若有人入侵交通及航空系統,或會加重罪責。
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針對五類網絡罪行制訂全新法例,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將來未獲授權取覽數據、非法截取及干擾電腦系統等都納入規管。
法改會指,建議是針對黑客,舉例搶購演唱會門票時的一些行為,都可能構成犯罪。
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成員陳政龍:「例如你用幾部電腦一起排隊,我想未必影響到網站運作,但如果你用數萬部電腦排隊,令網站及系統不能運作,你主觀目的可能想購票,但同時影響他人不能購票,如果你知道此事,你又罔顧此事,有機會可納入建議的條例中。」
法改會建議設兩層罰則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分別可最高判監2年或14年,其中非法干擾電腦系統,若涉及加重罪行可判囚終身。
陳政龍:「電腦犯罪,你可以攻擊的系統,俗語說『可大可小』,例如交通系統、航空系統,你若干擾會導致飛機不能升降,甚至有意外發生,這些較嚴重的事項,我們認為應該有加重罰則。」
網絡安全人員慣常會透過入侵系統測試可靠性,法改會正就應否提供豁免諮詢公眾。陳政龍指,由於本港沒有組織規管網絡安全人員,將來或要設註冊及發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