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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節目主持朱庭萱承認不小心駕駛及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兩項控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元,並須停牌兩年。
47歲被告朱庭萱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案發在今年一月,被告駕車駛至灣仔道及天樂里交界,撞傷一名過馬路男子。她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標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兩項控罪。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考慮所有因素後,接納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元,並須停牌兩年,要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方可再申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