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就三名國泰空中服務員入稟追討假期薪酬差額作裁決,指空中服務員的地勤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等,都視作薪金的一部份。國泰需向空中服務員賠償。
終審法院頒布長達51頁的書面判詞,法官不同意國泰指,空中服務員的空中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銷售稅品佣金,金額經常不同,而且並非每日都可以賺取,而不計算在法定假期薪酬之內。
法官認為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做滿三個月,便可享有薪假期,而合約滿一年,亦可享有薪年假。法官指出,看不到計算空中服務員的底薪再加其他津貼,會有多困難。
至於國泰要賠償多少,雙方稍後需要向法庭提交文件。
其中一名入稟的空中服務員關笑華表示,對裁決感到滿意,又相信其他數千名的服務員,將追討達過億。
三名國泰空中服務員,早前就三項津貼是否納入假期薪酬,跟國泰打官司,追討約28萬元,上訴庭早前判空中服務員得直。國泰不服,認為佣金及津貼不符合僱用條例中工資的定義,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