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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生效一星期,有司機被記10分。
運輸署表示,截至星期六,一名的士司機因濫收車費、兜客以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按規定被記最高一項分數,即以濫收車費記10分。
記分制規定,兩年內被記10分或以上,須自費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被記滿15分,首次停牌3個月,其後再犯則停牌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