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9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2021年10月30日下午4時至下午10時期間曾身處新界將軍澳毓雅里寶翠公園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2021年11月7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期間曾身處九龍尖沙咀廣東道30號新港中心3樓302號舖 CoCo 壹番屋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2021年11月7日下午2時至下午7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仔黃竹坑道180號香港海洋公園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2021年11月7日上午8時至下午1時期間曾身處九龍尖沙咀棉登徑8號地下 G01及 G02號鋪 Eric Kayser 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7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1 月 21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7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西灣河鯉景灣鯉景道 51 號明愛樂義學校
(2)西營盤高街 97B 號救恩學校(幼稚園部)
(3)九龍九龍塘窩打老道 151-153 號地下耀中國際幼稚園(窩打老道)
2. 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7 日期間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級別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7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九龍觀塘順安邨屋邨小學第一校舍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第二小學四年級
(2)新界荃灣柴灣角荃景圍安賢街 12-20 號保良局李城璧中學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