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1. 任何在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14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青衣青衣路1號藍澄灣5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2021年11月9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大角咀海庭道18號奧海城2期地下 G1及 G10號鋪 Market Place by Jasons 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2021年10月26日下午7時至下午10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中環民光街中環六號碼頭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2021年10月26日下午7時至下午10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梅窩梅窩碼頭路梅窩渡輪碼頭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5. 任何在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13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大角咀海帆道11號凱帆薈5樓2號鋪學之園幼稚園(凱帆薈)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1月18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6. 任何在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13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大角咀海帆道11號凱帆薈6樓2B 室壽星宮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長者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