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一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
還柙近一年的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當日在防線的偵緝警員吳太盛繼續作供,辯方盤問時指吳太盛當時有意將盾牌擲向電單車,吳太盛否認,解釋電單車高速駛過,評估過不能用手捉住對方,自然反應將盾牌「飛出去」,希望避開電單車。
辯方就指,電單車當時時速只有20公里,吳太盛回應不太清楚。
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月一日,在灣仔駕駛插有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的交替控罪。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