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十二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其中十人的案件,深圳鹽田法院宣判。有家屬形容,等待判決的日子是煎熬,期望當局可協助他們到內地探監。有內地律師則稱按內地法規,扣除還柙日子計算,預計判監七個月的八人,最快明年三月可以獲釋。
四個多月以來,十二名港人的家屬多次召開記者會,又到中聯辦及入境處等請願,希望當局協助他們到內地聽審及容許他們自行委託律師,但都不成功。
案件終於有判決,有家屬形容整個過程是煎熬。
李子賢母親:「陽光司法一直都做不到,例如你說公不公開,就算我們上網都搜尋不了是否有開庭,如何申請聽審都回答不了。煎熬之餘,最主要是覺得不明確,好像官派律師,其實我們不認識這位官派律師。」
她又稱,官派律師曾聯絡他有關判決結果,但當問及可否探監、罰款是否要親自繳交等,已經沒有回覆,現時最希望是當局協助他們到內地探監。
有內地律師則稱,相信部分港人明年三月可以刑滿出獄。
內地律師盧思位:「3月24日之前,(八人)會回到香港,他們的執行,因為餘下的刑期在三個月之內,所以這八人會在派出所。另外兩人如果判決生效,會送到監獄。他們也可能會減刑,但因為刑期是比較短,所以減刑空間不會很大。」
盧思位又稱,判決後當事人如果不服,十天內可以申請上訴,但他估計本案上訴空間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