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外傭早前入稟法院,挑戰與僱主同住規定但敗訴;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維持原判。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鮑晏明及區慶祥審理。他們不接納上訴人指,同住規定會增加外傭在休息日被強迫工作的風險,因為外傭可自由選擇當日是否留在僱主家中,並無違反僱傭條例。
法官又認同,同住規定旨在確保外傭不與本地家庭傭工直接競爭工作機會。
法官特別指出,政府有權按公眾利益,平衡各方利益或風險後制定政策;若政策實質上沒有嚴重或不合理地侵犯基本人權,而法庭裁定政策違憲,會不適當地擴大了法庭的司法審查權,令法庭陷於不利局面,令外界質疑法庭制度的嚴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