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小學教師楊博文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期間,在上水一個迴旋處涉嫌用腳踢一名警長,襲警罪成,判監九星期,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楊博文由傘陣包圍,離開粉嶺裁判法院。他被控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在上水雞嶺迴旋處遭截查時用腳踢一名警長。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案件遭學校解僱,但背景報告顯示校長對他評價正面,讚賞他負責任,有熱誠及全心全意教學。被告是家中獨子,獨力照顧患病雙親,可見被指干犯的罪行與被告性格不符,只屬非常單一事件,希望法庭不要判處監禁。
裁判官吳重儀不同意,指被告當日遭截查,多次表現不合作,情緒激動,掙扎時亦傷到自己。而且襲警屬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使被告初犯,警員無受傷,亦必須判處監禁。
至於是否緩刑,裁判官指,被告在精神科報告中沒有透露母親有長期情緒病,以及案發時自己的思緒,令報告內容不盡不實,加上沒有悔意,決定判他監禁九星期,不予緩刑。
被告六月時已經被判襲警罪名成立,當時裁判官關注他的精神健康,下令他還柙小欖等候判刑,最終被告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