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衝突四人被控暴動准保釋 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 中大衝突四人被控暴動准保釋 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 2020年5月7日 17:13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去年十一月中大二號橋的衝突,四人被控暴動罪,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三男一女被告年齡18至24歲,獲准保釋離開法院。大批聲援的人以傘陣遮擋護送他們。 控罪指,四人去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三人同時因為戴有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被控於非法集會內蒙面;一人涉嫌攜帶可以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由於控方需時準備文件,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本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