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放債市場規管不足,容易導致市民過度借貸。最嚴重個案曾有借貸人向超過120個債主借錢,促請政府盡快修訂現行條例,成立監管機構保障消費者權益。
現時全港有超過二千多個持牌放債人,比10年前大幅增加兩倍,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達6739億。
消委會發表針對放債法規的研究報告,發現借貸廣告經常以年輕一族為營銷目標群,標榜「毋須信貸報告」、「零或低利率」、「10分鐘特快批核」,以低利率、高回饋、簡易申請和批核作招徠,向年輕人鼓吹「先買先享受」,玩樂至上的不理性消費心態。
放債公司網頁上標示利率的方式亦五花八門,通常只以最低年利率為貸款例子計算利息支出,放債公司標示的實際年利率範圍由最低9.6%至最高59.5%不等,還款期也可由3個月至7年,消費者容易被誤導。最嚴重個案,借款人有超過120個債主。
過去七年逾千宗放債人牌照申請中,只有8個被駁回,亦只有1個牌照被吊銷的紀錄,消委會認為監管不足。
消委會認為,沿用40年的《放債人條例》不合時宜,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成立統一監管機構,加強牌照審批門欖,又建議將年息上限由現時60%改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