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一名在港工作的菲傭今年2月確診患癌後,遭巴基斯坦裔僱主即時解僱。她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前僱主申索共約8.4萬元,包括薪金丶疾病津貼等,勞資雙方以賠償3萬元達成和解協議。
38歲的申索人向僱主申索合共8.4萬元,但勞資雙方對索償金額有異議。
審裁官指,部分項目不容易在勞資審裁處成功索償,申索人在庭上同意刪去部分項目,索償金額減為4.6萬元。
隨後勞資雙方以賠償3萬元達成和解協議,僱主需於周二支付賠償金額,她指會繼續向平機會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