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佔中案九名被告,佔中三子之外其餘六人的罪名全部成立。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各有兩項罪成,李永達則有一項控罪成立。法官指他們煽惑佔領的範圍廣泛,多處道路被阻塞,妨礙公眾。
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和鍾耀華涉及煽惑他人到金鐘添美道,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到添美道堵路,作出公眾妨擾。
法官在判詞中指,控罪不只針對添美道,亦包括鄰近公眾地方及道路。多名被告呼籲在添美道集會的市民,號召更多人上街,要迫爆金鐘、中環和灣仔。
陳淑莊在發言期間,呼籲市民帶備物資,又教導市民被警方拘捕時應該如何做,顯示她知道集會屬於非法。
邵家臻在添美道的「大台」上,呼籲市民留意大台的公布,要求他們保持冷靜,繼續理性參與集會,顯示他知道集會將會持續,呼籲會引致添美道一帶被阻塞。
張秀賢呼籲更多市民參與,並教導他們如何進入添美道參與集會,又公布集會人數,顯示他知道當時已有五萬人在添美道。
四人煽惑佔領的範圍廣泛,邵家臻和鍾耀華明知夏愨道6條行車線已被佔領,仍呼籲更多市民到添美道一帶,又強調要反包圍警方,證明他們意圖持續佔領添美道,並煽惑市民佔領附近地區,裁定四人兩項罪名成立。
黃浩銘被控在分域碼頭街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法官表示他曾向在場人士指,參與公民抗命的意思是到馬路上反包圍警方,呼籲他們號召更多人到場,顯示他知道會對交通造成阻礙,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
李永達被控在添美道近夏愨道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法官指李永達重覆呼籲夏愨道兩邊的市民佔領馬路,又要求警方移除鐵馬和開路,顯示他想尋找機會,把夏愨道和添美道的示威者匯集在一起。他又呼籲示威者留守到最後,並承諾不會進入會場,顯示他在添美道集會期間,想繼續佔領夏愨道,反包圍警方。不論這個策略是否成功,法官認為會無可避免導致更多公眾地方或道路被阻塞,裁定他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