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市民在2015年就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指丁屋政策違反《基本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是第一宗挑戰丁權的案件,高等法院今早頒下判詞。
郭卓堅獲判部分勝訴,私人協議及換地兩種丁屋受影響,原居民仍有權買地建丁屋。鄉議局表示,原居民丁屋權獲肯定,覆核結果會交鄉局大會討論下一步行動。
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入稟指丁屋政策屬於港英政府時的臨時恩恤措施,並非給予原居民的特權,又質疑政策歧視非原居民及女性,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認為《基本法》第40條中,保障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條文不應該包含丁權,要求法院裁定丁屋政策違憲。
案件答辯人是政府,而鄉議局則被列為利害關係方,政府一方早前陳詞時指,丁屋政策有歧視成分,但不等於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