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在馬鞍山吊手岩拯救一對被困男女時殉職,死因庭裁定他死於意外。裁判官認為,要一名有美滿家庭的消防員殉職,去提醒市民行山要注意安全,代價實在太大。
邱少明的家屬聽取裁判後離開西九龍法院大樓,未有回應裁決。
邱少明於前年3月22日凌晨,到馬鞍山吊手岩拯救一對行山被困男女時,失足墮崖死亡,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裁定邱少明死於意外。
對於家屬質疑當日延遲拯救,高偉雄認為,隊員已不停為邱少明做心外壓,又轉移他到地勢較低的地方,讓飛行服務隊直升機帶走,形容做法是救援人員考慮當時惡劣天氣及環境後,無辦法之中的最好辦法。
裁判官又認為消防處人手編制無問題,雖然拯救行動中,邱少明及隊員沒有使用任何攀山裝備,但是按風險評估共同決定的做法沒有問題,死因庭若建議何時需用裝備,反而會減低行動靈活性。裁判官又認為,拯救行動若押後至天光後才開始,可能會更好。
裁判官認為,現時消防處採用的行山鞋符合歐盟標準,但鞋底坑紋不夠深,建議消防處提供專用攀山鞋,並在大霧環境中提供配有霧燈的頭盔。
裁判官指出,行山是非常好的運動,但若準備不足,選擇較難行甚至不容許行的路,會為自己及拯救人員帶來危險,提醒市民千萬不要抱自己做事毋須他人負責的心態,希望不再有救援人員,因不負責任的人而出意外,形容要一名服務市民多年、有充足經驗、有美滿家庭的消防員死亡作為例子,提醒市民行山安全,代價實在太大。
裁判官又向當日參與救援的消防員致敬,即使面對惡劣環境都沒有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