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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工作小組建議上調院舍人均面積

社署工作小組建議上調院舍人均面積

【Now新聞台】社署轄下的工作小組大致完成院舍條例檢討,建議院舍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現時的6.5平方米,上調到8至9.5平方米,並設八年寬限期。有小組成員認為,新建議仍不足應付需要。

現時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法定最低人均面積是6.5平方米。

社署轄下的工作小組經過近兩年共十一次會議,大致完成檢討。建議高度照顧院舍人均面積增至9.5平方米,中度及低度照顧院舍上調至8平方米。新措施適用於新建院舍,現有院舍影響有8年過渡期。

身兼工作小組成員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為,建議仍不足應付需求。

小組亦建議增加院舍人手比例,以一間40名院友的高度照顧院舍為例,新增規定要有一名護士駐院8小時,日間要有2名護理員,以及至少1名保健員,同時要求院舍授權一名指定負責人可以是董事、持牌人或主管,如果院舍違規時需要負上刑責。

院舍違規罰則亦建議大幅提高,無牌經營的院舍罰款由現時10萬元,增至100萬元。

至於侵犯院友私隱,不當管理藥物及約束院友,小組同意日後這些行為納入條例規管,但罰則未有定案。

社署將會撰寫報告,工作小組亦於4月作最後會議,料可於5月提交報告予勞工及福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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