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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6年參選立法會的李偲嫣涉嫌違例處置選舉捐贈,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撤銷控罪。
李偲嫣到沙田裁判法院應訊,她早前否認一項選舉舞弊罪,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撤銷控罪。李偲嫣獲准簽保二千元及守行為18個月。
控罪指,李偲嫣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收受九筆來自不知名人士的選舉捐贈,合共22530元,但她並沒有確保捐贈不會用於選舉開支,亦沒有將捐贈給予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