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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在2016年參加立法會新界東選舉的李偲嫣,涉嫌違例處置選舉捐贈,周五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54歲的李偲嫣被控前年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處置捐款時違反《選舉條例》。
控罪指,她於前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身為選舉候選人,收取了九項各自超過一千元來自不知名人士的捐贈,合共22530元,但李偲嫣並無確保這些不知名捐款沒有用作選舉開支,並沒有將捐款捐給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
李偲嫣目前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