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一度被判監,他不滿當時遭懲教署人員無理對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開審。
黃之鋒抵達西九龍法院大樓出席聆訊。
由於他缺席上次聆訊,審裁處撤銷其索償申請,黃之鋒申請撤回有關決定,律政司沒有反對,並獲審裁官梁少玲批准。
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進行審前覆核及正式審訊,正式審訊預計需時一日,黃之鋒除了自己外,不計劃傳召其他證人,律政司將傳召四名證人。
黃之鋒不滿在東頭懲教所服刑時,被要求脫光衣服及以蹲地抬頭方式回答問題,認為屬侵害人身,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司長索償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