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暴動罪成判囚六年。
梁天琦早前被判一項暴動罪罪成,法官指量刑起點六年,判他監禁六年。另外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判囚一年,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同案的盧建民及黃家駒亦各有一項暴動罪成,盧建民判囚七年,而黃家駒因認罪獲減刑判囚三年半。
法官彭寶琴在庭上同時處理梁天琦及其餘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另一項未達裁決的暴動罪。
律政司申請重審,並與另一宗高等法院暴動案合併審理。三名被告對重審沒有反對,但梁天琦一方會就合併處理案件提交書面陳詞。
法官下令,假如梁天琦一方反對合併案件,須於下月3日或之前提出,並排期下月12日處理反對申請,否則法庭會於下月13日作案件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