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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香港島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參選資格,高院駁回司法覆核申請,申請人需支付訟費。
法官周家明頒下書面判詞,認同選舉主任鄧如欣一方指,申請人應透過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鄧如欣核准區諾軒參選資格的決定,又或以《立法會條例》第73條挑戰區諾軒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但不應申請司法覆核。
法官周家明也不同意選舉主任沒有權力核准區諾軒的參選資格,認為這並無合理爭辯的空間。
法庭拒絕有關申請,並頒令申請人黃大海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