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披露廉政公署調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資料的案件,控方結案陳詞,指公眾利益不能作為被告辯護的理由。
吳文遠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社民連多名成員聲援。
控方指出,吳文遠明知廉政公署已立案調查,仍然公開受調查人的資料,違反了《防止賄賂條例》,亦破壞廉政公署展開正當調查的權利,公眾利益不能作為辯護理由。
辯方表示,需要時間研究控方陳詞再作回應。
法官批准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辯方作結案陳詞。
吳文遠涉嫌在前年4至5月透過社交網絡及傳媒披露馮程淑儀被廉署調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早前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