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時任議員助理等五人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梁頌恆及游蕙禎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們與三名助理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辯方陳詞時表示,前年11月2日即事發當日,梁、游兩人仍是立法會議員,根據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阻撓議員進入會議室是刑事罪行,控方應證明立法會保安員當時攔截兩人是合法,質疑控方只依賴保安庭上證供,未能證明他們是根據立法會主席的命令行事。加上無傳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作供,是繞過辯方盤問的機會,對辯方不公平。
控方反駁指,法庭早已裁定梁、游兩人自前年10月12日宣誓日起已不是立法會議員,兩人及助理事發時在會議室外擾亂秩序,試圖用武力強行進入會議室,已證明是干犯相關罪行。
控方又引述案例指,如果警方設立防線即使防線是不合法,也不代表衝擊防線的人無罪,但辯方反駁指即使法庭裁定梁、游兩人自前年10月12日已喪失議員身分,但取消議員資格是民事框架下的考慮,今次是刑事案件,是否亦能追溯至事發當日仍存在爭議。兩人當日以議員身分行事,所做的事會與普通人不同,他們當時只是合法開會,用自救方式突破保安防線。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作更多回應,裁判官不批准,指已聽取雙方陳詞,亦已有足夠時間考慮,裁定控方表證成立。
案件星期四繼續審理,辯方可能傳召證人,而梁頌恆及游蕙禎未決定是否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