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前議員助理等,五人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梁頌恆及游蕙禎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五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辯方指在事發當日,梁、游兩人仍是立法會議員,根據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阻撓議員進入會議室是刑事罪行,控方應證明立法會保安員當時攔截兩人是合法行事。辯方又質疑,控方只依賴保安員庭上證供,無傳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作供,是繞過辯方盤問的機會。
控方反駁指,法庭早已裁定梁、游兩人自前年10月12日宣誓日起已不是立法會議員。
法庭聽取雙方理據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五名被告可以選擇提供證人、證物或自辯去證明自己無罪,亦可選擇不自辯,由法庭裁定是否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