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去信追討四名被取消議員資格人士已支取的薪津,每人涉及270萬至310萬元不等。主席梁君彥表示,款項涉及公帑,行管會有責任追討。劉小麗認為,他們宣誓獲梁君彥確認,批評梁君彥不負責任。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因宣誓案失去議員資格,擔任議員九個月期間,四人分別支取薪津270萬至310萬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外聘及內部法律意見後,決定去信四人追討。
梁君彥補充,高等法院七月裁定四人由去年10月12日起已喪失議員資格,而根據人大常委會釋法,非議員不能享受有關福利,因此委員會決定全數追討。
正申請上訴的劉小麗認為,當時宣誓獲梁君彥批准,批評行管會決定不公平。劉小麗表示,會連同另外三人研究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