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黃之鋒和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終審法院批准兩人以現金和人事各五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終審法院會於下月7日,一併處理兩人及未有申請保釋的周永康的上訴許可申請。
兩人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羅冠聰首先下車,隨後是黃之鋒,兩人分別被判監8個月及6個月,至今已服刑兩個多月。
黃之鋒的爸爸及羅冠聰的母親有到庭,一批社民連及香港眾志的成員到法庭外聲援兩人。
律政司在庭上不反對二人保釋,法庭批准黃之鋒及羅冠聰以現金和人事各五萬元擔保外出。兩人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期到警署報到。
同案的周永康未有申請保釋,按現時刑期計算,預計於明年一月刑滿出獄。終審法院會於下月7日一併處理三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闖入政府東翼前地,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審裁判官判處三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今年八月成功向上訴庭覆核刑期,三人分別被判囚六至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