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暴動罪被告遲到遭充公保釋金 旺角騷亂 暴動罪被告遲到遭充公保釋金 2017年6月7日 19:56 【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其中五人被控暴動罪,辯方繼續結案陳詞。 第二被告羅浩彥遲到15分鐘,他的律師指被告身體不適,服藥後再入睡導致遲到。法官姚勳智指,法庭已三番四次提醒被告要準時,考慮到案件已進入結案陳詞,充公他保釋金其中500元,容許他繼續保釋,並再次提醒被告裁決當日必須準時。 代表第五被告連潤發的大律師郭璟憲結案陳詞,至昨日控方結案陳詞才得悉控方用普通法定義暴動,令案件多了五個控罪元素,但控罪書上以成文法檢控,指被告違反《公安條例》,他指出英國案例暴動的定義並不適用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