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在機場遺留行李,有空中服務員就機管局處理手法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獲法院受理。
空勤總工會多名成員到法院聲援。
入稟的羅美美並沒到庭,她的代表律師指出,機管局的報告等同向全球恐怖分子宣傳香港機場存有保安漏洞,而在香港航空保安計劃中,任何人的隨身行李接受安檢時,無論是第一次或第二次安檢,物主都應在場,要求法庭聲明機管局當日決定不合法,機管局必須依照《航空保安條例》行事,否則屬於越權。
代表機管局和機場保安公司的律師就指,今次是單一事件,因為事主父母身分才備受關注,事件並沒對航空安全構成任何威脅,行李經多次安全和爆炸品檢查,最終沒有引發保安問題。
法官指《航空保安條例》有可爭辯空間,批出司法覆核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