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在機場遺留行李,有空中服務員就機管局處理手法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獲法院受理。
空勤總工會多名成員到法院聲援,入稟的空中服務員羅美美並沒到庭。
她的代表律師指出,機管局報告的解釋等同向全球恐怖分子宣傳香港機場存有保安漏洞。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而定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指出任何人的隨身行李在接受安檢時,無論是第一次或第二次安檢物主都應在場。申請人是空中服務員,事件關乎自身安全利益,要求法庭聲明機管局當日決定不合法,機管局必須依照《航空保安條例》行事,所有旅客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否則屬於越權。
代表機管局和機場保安公司的律師就指今次是單一事件,因為事主父母身分才備受關注,事件並沒對航空安全構成任何威脅,行李由機場職員發現到轉交梁頌昕手中期間,經多次安全和爆炸品檢查,最終沒有引發保安問題,申請人所提出問題涉及機場日常操作層面,不是行政程序問題。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案件涉及《航空保安條例》,有可爭辯空間,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案件將會排期審訊。
空勤總工會在聽取裁決後表示,獲批司法覆核許可不代表是勝利,期望可以透過司法覆核堵塞機場的安全漏洞。
空勤人員總工會指,有三人提出司法覆核並申請法援,但最終只有申請人羅美美獲批,其餘兩人決定撤銷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