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陪審團裁定他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這項罪指他在行會上沒有申報或披露他正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未能達成共識,曾蔭權獲准保釋至下周一,再返回法庭處理法律問題。
獲准保釋的曾蔭權,在太太及兒子陪同下離開法院,沒有回應任何提問。
曾蔭權在庭內聽到自己被判有罪時,緊咬咀唇、深呼吸,之後又在衣袋取出藥丸來服用,表情一直繃緊。
九名陪審員經過兩日退庭商議,就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的三項控罪其中兩項作出裁決,包括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曾蔭權在行會上沒有申報或披露,又或向行會隱暪他正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陪審團以八比一裁定曾蔭權罪名成立。
至於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即指曾蔭權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受勳時,沒有申報何周禮負責單位設計,以授勳回饋何周禮,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至於律政司首次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即指曾蔭權在2010至2012年間,在無合理權限或辯解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一個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誘因或報酬,並藉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分參與批准雄濤廣播,即其後改稱數碼廣播的DBC提出的三項申請,陪審團經商議後,未能就這項控罪達成共識。
曾蔭權是歷來首位被定罪的卸任特首。
至於曾蔭權會否上訴,以及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的第一項控罪剩餘的法律問題會如何處理,則要等待下星期一下午再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