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行管會要求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交還議員酬金的期限今日屆滿,梁頌恆去信立法會,要求等待終審法院有裁決結果後,才決定是否有需要追收有關款項。
梁頌恆在信中表明,司法覆核的案件未經終審法院作最終裁決,他早前亦公開表示,將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因此案件的司法程序未完成,立法會應等待終審法院有最終裁決結果後,才決定是否有需要追收有關款項。
梁頌恆重申,立法會所追收的金額數目極不合理,原訟庭裁決他的議員身分,由今年10月12日開始失效,認為失效前的實報實銷開支不應包括追收款項之內。
立法會行管會早前要求,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退還合共180萬元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