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秘書處要求喪失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今日或之前各自交還全數約93萬元薪津,兩人去信秘書處表明拒絕。
梁頌恆及游蕙禎認為,他們於立法會直選中獲選民以一人一票授權晉身立法會,政府亦隨即刊憲確認,因此他們依法擁有去年十月的議員酬金,這筆錢亦不應該包括於追收款項之內。
梁頌恆及游蕙禎又不認同被追討用作籌備議員辦事處及購買資訊科技器材的預支營運資金,認為歸還已購買物資及相關的單據較為恰當,即使立法會追討酬金,亦應由去年10月12日,法庭裁定兩人喪失資格當日起計。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已收到兩人的電郵,會按照行管會較早時的決定,若兩人未能在限期內退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開支款項,行管會將委託律師入稟法院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