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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案,控方傳召當日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長作供。警長指當時曾用武力制服曾健超,包括用膝蓋壓着他上身,不排除可能令他受傷。
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七名警員到法院應訊。
控方傳召當日在花槽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長畢宏達作供。他接受代表第一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時指出,曾健超被制服時曾暴力反抗,但制服過程中,他並無使用警棍,亦無用膝蓋壓着曾健超的背脊。
法官杜大衛質疑曾健超有何動作令他認為是暴力掙扎,畢宏達回應指,當時大家有鬥力,曾健超亦意圖用手箍着他,但並無其他反抗動作。畢宏達最終改稱曾健超有掙扎,但不算暴力。
另一名警員程英偉亦作供,他在接受清洪盤問時指,當時用手捉住曾健超的肩膀,將他由花槽扯落行人路,而曾健超在地面時曾掙扎,他使用胡椒噴霧制服,但無用警棍或其他鈍器。而後來曾健超被另一名警員制服,他當時見到兩人一起跌在地上,然後頭部「呯」一聲,撞向花槽。之後,徐英偉嘗試為他戴上手銬,但曾健超一直掙扎,最終他要用力拉出曾健超的右手,才成功戴上,期間亦曾用膝蓋將曾健超壓在地上,持續約兩三分鐘。
清洪問程英偉,曾健超手上的瘀青、擦傷及面部瘀傷會否可能在掙扎過程中造成,程英偉表示有可能,他星期二會繼續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