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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法庭繼續處理當日的新聞片段是否可以呈堂,曾健超作供時表示當晚被抬到一個變電站,掉在地上後就被人拳打腳踢。辯方代表律師就質疑曾健超早前在襲警案否認自己是新聞片段中向警員淋液體的人,質疑他口供前後不一。
七警案的當事人曾健超首次作供,他作供表示前年十月佔領期間,他在立法會附近一段龍和道馬路旁邊的花槽示威,及後被人推落地,綁上索帶,被噴胡椒噴霧,曾健超相信對方是警員,因為只有警方才會在示威中使用武力。之後有人幫他清洗面部,將他拖行,再交予另外一群4至5人,不久有2人加入,自己整個人被抬到變電站後被掉在地上,遭拳打腳踢,期間有人踩他,打他的面,亦感到被硬物襲擊。
曾健超表示不清楚第二班人是誰,但在被打期間聽到有人說「示威呀喇」,他其後被帶上一輛私家車,他肯定當時除了司機,仍有7人在場,有份打他的人一左一右坐押送他去到中區警署。
而這兩個人其後亦押送他去到黃竹坑警校,庭上播出多段電視台的新聞片,其中一段無線電視的四分鐘片段,曾健超表示由於畫面太朦,認不清自己,但同一電視台的高清片曾健超就確認被打的人是自己。
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曾健超時播出另一片段,質疑曾健超最初指向警員淋水的人是他,之後又改口說律師指示他毋須承認,幾番追問下,曾健超表示在他的代表律師立場,並不承認自己是潑水的人。
代表第二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亦質疑曾健超口供前後不一,指他在黃竹坑警校時說是被六個人打,到投訴警察課落口供則表示有幾個,事隔四日後落的證人供詞更只是表示被一班中國籍男子打,直至案件開審前一日才確定七個人打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