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食物安全中心抽查食物標籤的方法馬虎,令法例形同虛設。
食環署回應指,食安中心四月時已調整執法策略,改為集中抽查小型零售店的食品,同時正跟進審計署發現的違規個案。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華明批評,食安中心抽驗的方法馬虎,無全面核實標籤的資料,失去立法原意,保障不到市民建康。
食環署接納審計署的建議,並解釋在法例實施初期,主力抽查在超市出售的食品,務求令最多市民受惠於營養標籤制度,對於審計署發現懷疑不符合規定的樣本,食物安全中心正跟進。
署方又指食安中心已在今年四月作出調整,改為集中抽查小型零售店的食物。中心亦將在下個月,就食物標籤字體大細及清晰度等,發出指引,徵詢業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