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發現,東隧公司並無按照路政署的規定,在通車十五年後進行主要檢查,又質疑運輸署在鐵路站附近興建的公共交通交匯處,使用率偏低。
香港的行車道路網,不少都是七、八十年代興建,踏入老化階段,何時要檢查,路政署在02年引入新規定。所有行車隧道,通車十五年就要進行主要檢查。89年通車的東區海底隧道,04年應該要自費進行主要檢查,但隧道公司並無這樣做。
路政署其後在05年和07年兩次敦促公司要履行責任,但公司回覆指,已經履行責任,沒計畫再進行主要檢查。
到六年後,即2010年,隧道公司才表示,做了類似的檢查。但方式與路政署要求並不相同。
審計署指出,大欖隧道和西隧,分別在2012和13年到期,基於公眾安全,路政署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兩間公司會進行檢查。
為了確保行車天橋結構安全,02年政府委託的顧問建議,通車超過廿五年後,天橋要每十年大檢一次,但路政署04年就以顧問報告太保守,亦不夠資源這樣做為理由,決定不跟隨,但署方一直沒定立,應以什麼準則去檢查,到今年才成立小組進行研究。
另外,審計報告又批評,在鐵路站附近的運輸交匯處,使用率低。例如在調景嶺站,健明邨附近的交匯處,04年落成後一直沒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到去年才有兩條特別路線上落客,成日才得六班車使用。
這個花了近三千萬元興建的交匯處,審計署兩次實地考察,早上繁忙時間,一小時只有14和16輛車,64和105人上落。
由於使用率低,審計署發現有居民,在這裏耍太極和打羽毛球。出現這情況,是因為在調景嶺站側邊,就有另一個由港鐵負責興建的交匯處。運輸署亦承認,是因為兩個交匯處太近,以致使用率偏低。
審計署要求運輸署,要想辦法善用設施,令運輸交匯處更具成本效益,工程施工前,應先完成設計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