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6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13名被告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分別被判處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等十三名被告到法院聽取判刑,他們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溫紹明在判詞中指出,考慮到案中被告的出發點是為別人的利益發聲,明白被告的目的不是傷害別人,事件中沒有人命傷亡和少量財物損失是十分幸運,案中的被告清楚刑責,願意承擔法律的後果,又表示預計到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悔意,代表他們有堅定的立場,故判處各被告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最終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的黃浩銘指,自己是為公義和基層生活發聲,亦會考慮就被定罪上訴。
案中的另一名被告陳白山在庭上被裁判官指摘未有依時會見感化官,質疑他不尊重法庭頒令,是不是活在另一個時空中。
至於各被告原本被控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裁判官表示控罪所指的行為與非法集結罪重覆,所以裁定各被告有關的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在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過百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外示威,當中有人以竹桿和雨傘衝擊立法會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