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陳志雲案今定罪及判刑

陳志雲案今定罪及判刑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陳志雲案今定罪及判刑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其前經理人叢培崑被控串謀收受利益,在高等法院判刑。

陳志雲在王喜、候任港鐵主席馬時亨、藝人鄧健泓等多名朋友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案件原審法官潘兆童將會開庭,按上訴庭指示裁定他及叢培崑串謀收受利益罪成,預料法官同日會聽取求情及判刑。

陳志雲被控在09年未經無綫許可下,演出無綫製作的除夕倒數活動,收取11萬2000元報酬。陳志雲與叢培崑曾兩次脫罪,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涉及的防止賄賂條例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50萬。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