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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陳志雲叢培崑罪成

法官裁定陳志雲叢培崑罪成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其前經理人叢培崑到高等法院判刑。

陳志雲在王喜、候任港鐵主席馬時亨、藝人鄧健泓等多名朋友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案件原審法官潘兆童表示,按上訴庭指示,裁定陳志雲及叢培崑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

陳志雲被控在09年未經無綫許可下,演出無綫製作的除夕倒數活動,收取11萬2000元報酬。陳志雲與叢培崑曾兩次脫罪,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涉及的防止賄賂條例,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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