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早前承認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員工薪金,被判入獄六星期,裁判官批准張震遠保釋等候上訴。
張震遠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說,商交所結業後,張震遠在太太的支持下一直居於淺水灣,一個月租十六萬元的單位至今年才遷出,張震遠亦先後聘請多名律師處理案件,似乎有其他途徑籌集資金,但一直沒有優先處理欠薪問題,認為案件非常嚴重,張震遠沒真誠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合適,決定判監六星期。
裁判官又批准張震遠以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要交出旅遊證件。